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诺德股份索赔条件更新!

  • 海外
  • 2024-12-25 15:18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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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按照申万行业分类(2021),诺德股份(维权)(证券代码:600110)属于电力设备-电池-锂电池。

  公司旗(金麒麟分析师)下拥有四大电解铜箔生产基地,现已成为国际知名的锂电铜箔龙头供应商。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先进的管理体系,定制国际先进的成套自动化设备,引进法国达索MES系统,依托工业互联网数字化、信息化等工具建造智能工厂,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。公司核心产品为自主研发的3.5-8微米锂电铜箔、多孔铜箔、超厚铜箔、5G通讯用高频高速标准铜箔,公司拥有两百多项国家技术专利,参与制定国家锂电铜箔行业标准。

  2024年2月6日,你公司与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上海旭诺)签订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拟以4.55亿元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.2%股权,并于2024年2月7日向上海旭诺支付8,000万元定金。交易标的公司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-5,574.22万元,净利润绝对值占你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,226.32万元的15.82%。你公司未及时披露签署上述重大合同相关事项,迟至2024年4月9日。

诺德股份索赔条件更新!

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对于委托加工业务按“总额法”确认收入,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,此项业务需以“净额法”确认收入。基于谨慎性原则,公司将前述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“总额法”更正为“净额法”。公司按净额法重新核算,对2023年度第一季度、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了数据更正。

  索赔条件有两个:

  一个是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4月8日之间买入,且2024年4月9日及以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股东;

  另外一个是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7日之间买入诺德股份股票,2024年4月18日及以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股东。

  上述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。(诺德股份维权入口)

  (本文由万商天勤(上海)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刘彦梅律师,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,辽宁大学法律硕士,主要从事金融诉讼、公司诉讼。具有保荐代表人(投资银行)资格、证券从业资格、基金从业资格,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。目前已通过CPA审计、经济法、会计、战略,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、财务思维的律师。刘彦梅律师在证券和商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,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。)(刘彦梅律师专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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